请教一个问题,当我提单、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上显示香港离案公司名字时候,地址、电话和传真是显示香港注册的哪个吗? 地址、电话和传真实际上不是我实际的,用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麻烦?谢谢

网友解答



看您操作的时候的需要.
留内地的联系方式也是可以的,看哪个更方便
[quote]原帖由 [i]realivy[/i] 于 2009-3-31 10:40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051107&ptid=1773250][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教一个问题,当我提单、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上显示香港离案公司名字时候,地址、电话和传真是显示香港注册的哪个吗? 地址、电话和传真实际上不是我实际的,用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麻烦?谢谢 [/quote]

[color=Blue][size=3][font=楷体_GB2312][b]其实。香港的地址,主要是用于和政府沟通,大部分的朋友都不会去香港实体运作,如果真的牵涉到一些客户的联系沟通,我觉得还是应该把操作和外商说清楚!
另外,秘书机构是可以提供客户,香港公司信件往来,电话,传真服务的!给到一些需要有虚拟办公事的朋友,还是有一定作用的![/b][/font][/size][/color]
留你国内的地址,联系方式会更方便联系到你本人.
提单上没有要求一定要提供香港地址、电话、传真,您也可以直接提供国内的联系方式。
留大陆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就好了
代理给楼主的地址,传真电话一般都是实际存在的,负责的代理都会帮您处理一些事宜的
[quote]原帖由 [i]realivy[/i] 于 2009-3-31 10:40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051107&ptid=1773250][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教一个问题,当我提单、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上显示香港离案公司名字时候,地址、电话和传真是显示香港注册的哪个吗? 地址、电话和传真实际上不是我实际的,用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麻烦?谢谢 [/quote]

[b][font=新宋体][size=4][color=Navy]公司抬??香港公司,地址??和?真等??方式,可以根?LZ方便????或者香港的都是可以的,不影?操作,很方便[/color][/size][/font][/b]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提单上的地址和电话,可以直接用国内的。
这个是没有关系的,留大陆或者香港的地址和电话都是可以的,
[size=4][color=blue][b]这个电话和地址留那里都可以
可以是大陆或香港\[/b][/color][/size]
[size=4][color=blue][b]这个就看楼主自己觉得那里方便操作[/b][/color][/size]
[size=4][color=blue][b]都是一样的[/b][/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hkgxh888 于 2009-3-31 11:40 编辑 [/i]]
电话,地址,传真等都可以直接用国内的..
提?上?有要求?一定要?香港的地址??。。。您完全可以???的??方式的。
当我提单、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上显示香港离案公司名字时候,地址、电话和传真是显示香港注册的哪个吗? 地址、电话和传真实际上不是我实际的,用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其实您可以显示您离岸办事地的地址等资料,也可以显示注册地(香港)的地址等资料。但是对于日后做账审计申请海外利得方面,留国内的联系方式更有利于海外利得的申请。

Have a nice day!
[b][color=Navy][size=4]地址、电话和传真可以用国内的,不会影响你客户清关.[/size][/color][/b]

[[i] 本帖最后由 kinsir83 于 2009-3-31 12:21 编辑 [/i]]
地址电话并没有关系,你用你在内地的联系即可
[quote]原帖由 [i]realivy[/i] 于 2009-3-31 10:40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051107&ptid=1773250][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教一个问题,当我提单、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上显示香港离案公司名字时候,地址、电话和传真是显示香港注册的哪个吗? 地址、电话和传真实际上不是我实际的,用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麻烦?谢谢 [/quote]

[b][font=楷体_GB2312][size=4]   LZ你香港公司以后的发票,箱单或者提单上所有要留你香港公司地址或者电话的信息,都没有规定一定要写香港注册地址或者香港联系方式的。

   这块如果你希望显示的是大陆信息,那么都可以直接留你大陆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这样就不会麻烦了。

[color=Blue]关于海外公司后续的管理~操作~银行问题可以加我MSN/QQ或者直接参见FOB精华帖:[url]http://bbs.***.com/thread-890655-1-11.html[/url][/color][/size][/font][/b]

[[i] 本帖最后由 martin_xwj 于 2009-3-31 11:16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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