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懂行的朋友

我们在香港开了离岸公司,我们的银行帐号也是在香港汇丰银行开的

请问如何年审的,是与一般的离岸帐户一样吗?

费用是如何的?

请知道的顶一下

谢谢

网友解答



[quote]原帖由 [i]Ti-Amo[/i] 于 2008-1-4 13:13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440762&ptid=918766][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问Martin 先生北京注册香港公司,
1.0申报是怎么回事?
2.0申报和免税申请是一回事吗?
3.什么是瞒税?如果是这样.公司董事要承担什么责任?
学习了,谢谢! [/quote]


[b][font=楷体_GB2312][size=4]你好,TI-AMO
[color=Red]1、0申报就是当你公司拿到税务局税表后全部都收入,成本,利润都填0,然后你签字后直接把税表递入税务局。这样其实你公司是作了瞒税的行为,所有法律责任以后由董事自己承担.
2、免税申请是根据香港来源地征税的法律准则,作好核数师审计报告后再向税务局申请免税。这样你公司既作了报税又得到了免税。
3、瞒税就是有业务作而向税务局不实申报。税务局即使第一年没有查到你们公司,也有7年的追溯期,一旦以后查到,一方面是你要承担3倍的税金,董事会被刑事拘留监禁1年。严重的帐户冻结。所以我们建议如果你确实是符合海外利的条件的,不要为去挑战税务局,可以按照合法途径来管理公司和获得免税。[/color]   
    [color=Blue]对此的疑问可以在帖子里找到答案,也有福友提过详细的问题了。[url]http://bbs.***.com/thread-890655-1-1.html[/url][/color] [/size][/font][/b]
[color=Navy][size=4][b]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四)报税中日期的选择,单据的保留

    一直在说香港公司的报税管理,那到底在报税的时候应该准备一些什么资料,以及如何选择自己公司的埋数日期,在这里我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埋数日期的选择
    第一次报税的香港公司,政府允许的最长的会计年度为18个月。假设贵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8日,因此我们建议您选择埋数年度:2007/10/18—2009/3/31,跟随政府的财政年度(一共两个埋税年度,即每年的12/31-次年1/1和3/31-次年4/1)。这样您今后每年的税务申报都会比较方便。一旦选定了埋数年度,以后您都要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税务申报。
     
二、单据的准备
[color=Red]1、收入单据:发票(应收)+收据(已收)
2、支出单据:发票(应收) +收据(已收)
3、行政费用:接待费、差旅费等
4、佣金:付给个人,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付给公司,需提供公司资料
(佣金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无定额限制)
5、银行月结单[/color]说明:以上单据如果不全或者有遗失,请想办法补回,因为如果单据不完整会计师会在报告中写明的。香港公司没有统一的发票,是公司董事自己印制并签发的.[/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1-5 12:10 编辑 [/i]]
[b][color=Navy][size=4]香港公司周年管理(三)管理报税误区解读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注册海外公司,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color=Red]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color]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若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color=Red]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color]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业登记证书)通知书和雇员工资申报表。同时每次的年鉴或报税若有任何延期政府也会发出罚款通知书,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动作。如果再不于理睬严重的会接到法院传票。这时如果公司董事都没有看到过这类信件不于理睬的话,那么政府会再发第二次的罚款通知书苏州注册香港公司,再不于理睬那么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黑名单,董事若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境香港,那么将被传讯问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董事本身以后如果再要注册香港公司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将不被允许。所以香港公司所收到到的每封政府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在快要年鉴时特别留意原来的注册代理有没有收到相关信件,以免耽误公司管理。

[color=Red]误区三:海外利得不需要主动去申报,会自动获得[/color]

    由于香港海外利得的申请是一个比较专业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交代贸易的流程,上下卖家买家是否与香港有关,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证据,在申报核数师报告的同时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如果政府对证据提出的质询义乌注册香港公司,还需要由律师回函进行反抗辩,很多代理机构在申请海外利得上的经验,所以在处理客户核数报税的时候,不会告诉客户有海外利得申报的流程,往往会让客户多报一些支出来充抵收入,减少利润,或者干脆就做零申报,什么单据都用不着提供。利润较大的企业不可能年年亏损,银行帐户上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而公司却还在做业务不跃报告(即零申报),所以当政府一旦察觉到这种怪异的现象,不仅会让客户补缴税金,补回原来需要履行的核数报税的职责,更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措施。使得客户在支付了较高的核数报税的费用后,还要支付沉重的税金、罚金。原本开香港公司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降低税务成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因此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希望通过海外利得的申请来合法安排自己的税务成本,建议事先对于香港海外利得申请的情况作好充分了解和准备。[/size][/color][/b]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1-5 12:08 编辑 [/i]]
[color=Navy][size=4][b]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二) 报税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注册离岸公司,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 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部分代理机构称之为“零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color=Red]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color]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url]http://sc.info.gov.hk/[/url]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例如:如果报税表注明是4月3号发出的,那么在5月3号前就要完成并递交到税务局。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但是按正常来讲,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color=Red][u]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香港上市,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u][/color]。[/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1-5 12:07 编辑 [/i]]
[color=Navy][size=4][b]香港有限公司每年的管理(一)概述


HK公司成立后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每年都要作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一间HK有限公司每年至少受两个政府部门管理: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

[color=Red](一)公司注册处[/color]

1、递交周年申报表
    周年申报表是将你之前一年公司的所有变动作为从新记录,更新成为一个最全面正确的资料,作为公众的查册。满周年时需递交周年申报表的同时要缴交HKD105的登记费。
逾期递交的罚款:如过周年后延误42天到3个月罚款HKD870;
                       延误3个月到6个月罚款HKD1740;
                       延误6个月到9个月罚款HKD2610;
                       延误超过9个月罚款HKD3480;
                       以此类推,最高罚款可达HKD50,000,每天最高罚款可达HKD700,其责任归咎于董事.

[color=Red](二)税务局[/color]

1、更换商业登记证(BR)
     商业登记证是香港税务局发出给企业经营者的一种合法经营文件,有效期一年。税务局在每个公司满周年前1个月左右向企业发出商业登记证更换通知书,企业在收到之后必须向税务局申请新的登记证,并缴交商业登记费HKD2600.
逾期递交的罚款: 超过周年时间一个月后每个月罚款HKD300

2、递交公司雇员工资申报表
     香港对于各人有薪俸税,税务局每年四月份会下发雇员工资申报表给到每个企业,需要公司申报雇佣的员工薪水多少想注册 XXX Enterprise CO.,LTD 这样的公司,如何操作,作为税务局收取薪俸税的一个依据。如果香港公司是作离岸操作没有雇佣员工那么作没有雇员的申报HKD200.

3、报税
     新公司成立后18个月会收到税务局下发的税表需要公司作第一次报税,以后1年1次。[/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1-5 12:05 编辑 [/i]]
[quote]原帖由 [i]Ti-Amo[/i] 于 2008-1-4 13:13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440762&ptid=918766][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问Martin 先生,
1.0申报是怎么回事?
2.0申报和免税申请是一回事吗?
3.什么是瞒税?如果是这样.公司董事要承担什么责任?
学习了,谢谢! [/quote]

1.零报税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注册离岸公司核数用之对书证明书是什么?。 零报税办理流程:收到香港税局的利得税表→股东确认签署→交付报税费用(客户免费)→到税局办理报税→办理完毕,回馈客户。
2.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之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如通过做账后确定你没有挣取香港的利润都属海外利得,会计师会出核数师报告表并附加建议信递交政府申请免税香港离岸公司打美金到工厂,工厂可以退税吗-!3.
3.瞒税就是逃税啦!
香港公司注册满一年后就需要年审的,年审包括更换商业证,递交周年申报表!这些代理公司都可以帮你做的!与公司的账户开在哪没有任何的关系!年审时政府的收费是2705元(更换商业证2600元,递交周年申报表105元)此外代理还会收次年注册地址及法定秘书的费用,一般在2000元左右!
楼主可以去看下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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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3楼的!

请问Martin 先生,
1.0申报是怎么回事?
2.0申报和免税申请是一回事吗?
3.什么是瞒税?如果是这样.公司董事要承担什么责任?
学习了,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Ti-Amo 于 2008-1-4 13:18 编辑 [/i]]
上面介绍的比较详细了,这些年检和报税的处理注册香港公司,客户应该准备什么材料,我认为各位还没有注册的朋友应该在注册前都了解清楚,这样以后处理起来都会比较方便,尤其是报税这块.
[quote]原帖由 [i]elaine411[/i] 于 2008-1-4 12:13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438508&ptid=918766][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教各位懂行的朋友

我们在香港开了离岸公司,我们的银行帐号也是在香港汇丰银行开的

请问如何年审的,是与一般的离岸帐户一样吗?

费用是如何的?

请知道的顶一下

谢谢 [/quote]



[b][font=楷体_GB2312][size=4]回复LZG2000男装,不管你帐户开在哪里,香港公司年鉴都是从你公司成立开始一直到满周年时才作。
年鉴包括:周年申报表,更换商业登记证,雇员工资申报。
年鉴比较简单,代理公司都可以帮你们处理。不过香港公司真正专业的地方是后续报税和免税申请这块外汇牌价。这点希望LZ详细了解,如果代理只是帮你作0申报的话,那么瞒税的刑事责任是受你公司董事承担![url]http://bbs.***.com/thread-890655-1-1.html[/url][/size][/font][/b]
年审费用是3680,有需要请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