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香港公司分别和工厂和国外客户签订合同。提单的操作上,一、如果自己找的货代,可以直接让货代把发货人写成香港公司,收货人直接写海外客人。二、如果是工厂找的货代,那么可以和工厂商量怎么让货代出提单。即使什么都不改的话提单发货人写工厂,收货人香港公司,然后你收到提单后转让给海外客人也可以。给海外客人的商业发票用用香港公司的抬头,金额写销售的价格。那么对工厂而言P/I,合同,箱单等都是写和香港公司的价格,这样就都一致了,也不影响退税。

     提单抬头写工厂还是香港公司不影响海外客人的收货,因为给他的单据都是这个香港公司做给他的,抬头写香港公司,这样就都符合了。就是做两套单据,一是国内工厂和香港公司,二是香港公司和海外客人。两方面中间由香港公司来过渡,双方不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