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现在有不少海外代理注册的公司声称香港离岸公司是否能真的合理避税,如申请0申报税等.但我最近听说根本不可能有公司能办到申请0申报税.:L

那请问如何体现香港离岸公司合理避税呢?难道是一句空话么? 有公司又说只要能开出香港会计师出的核数报告,合理避税就很容易了.那么什么样的公司有资格开出香港会计师出的核数报告呢?众说纷纭啊:o  有的说必须有什么证书,政府发的;有的说只要有了香港的会计师证,只要是香港的会计师就可以出具香港会计师出的核数报告了.真假难辩啊!::L

我们SOHO应该发动起来,利用集体的力量一起讨论一下事情的真伪,不能让这些注册代理公司说什么就相信什么啊.我们感谢注册代理公司给我们这个服务,但是我们希望我们之间的交易是在诚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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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谈谈自己的看发了...尤其是已经注册完的XDJ过来坐坐,多说说自己的感受和看法.[/color]

网友解答



顶一个,楼上的几位朋友都说了,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加我的联系方式,具体详细向您解释.
[quote]原帖由 [i]matthew_china[/i] 于 2008-2-26 16:04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553716&ptid=988018][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大家好.现在有不少海外代理注册的公司声称香港离岸公司是否能真的合理避税,如申请0申报税等.但我最近听说根本不可能有公司能办到申请0申报税.:L

那请问如何体现香港离岸公司合理避税呢?难道是一句空话么? 有 ... [/quote]

一、合理避免的是在于利润留存于香港公司的帐户,如该业务发生是香港之外,则根据地域性原则不需向香港特区纳税,此利润是免税的上海注册香港公司
二、“0”税是存在的,因为你的业务发生是香港之外,但是也得对“0”税有个说法,不可能任凭谁说是“0”即“0”;
三、出一份会计师核数报告当然需要香港执业会计师来做,这份报告不会是随便出出,是会根据整个香港公司的业务情况而定的离岸银行开户。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资料;

关于税务的问题建议LZ多去一下香港税务局了解一下,网址:[url]http://www.ird.gov.hk/chi/tax/index.htm[/url]
[size=3]    报税一般有正常贸易的香港公司必做的税务安排,依据《香港税务条例》的规定对于从事贸易的香港公司(除新公司可在成立后18个月内报税外),香港公司每年至少要向税务局申报一次,而递交给政府的报告必须是由香港当地的持牌会计师对该公司一年中整个财务状况出具审核意见,目的是为让政府明晰该公司整一年度的财务信息,由政府的评税主任以该公司是否需要交税做出的决定。
     注意:首先不论香港公司是亏损或是盈利,也暂且不谈利润的来源是否属于海外利得、是否需要交税,根据香港的法例,只要有运作、有正常的贸易往来就必须要做核数师报告。换而言之,存在贸易的香港公司可以不交税,但是必须要报税。
      某些经营者为了图省力、经济,而不提供任何的公司单据(包括银行月结单、发票、收据等)去做核数师报告,而花很少的费用甚至于不花费用做业务不活跃报告递交给税务局,就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香港公司税务管理的职责,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很不明智的。(当然这也不能排除是一些拙劣、不负责任的代理机构或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误导某些不熟悉香港政策、法规的国内投资者做出的行为。)
     公司有贸易往来就会有纳税的可能性,这种可能只有政府才有资格评定,核数师报告是政府做出裁决的依据,而业务不活跃报告即是经营者对自己香港公司没有业务运作的财务声明,这样的报告导致的结果就是申请无需纳税。而如果申明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例如公司居然在没有运作的情况下,有该公司贸易往来的银行交易记录,甚至于公司的银行帐户中留存有大量的交易货款等等事实,将难逃政府对该欺瞒、偷税行为的惩罚。因为香港的法律是相当严格的,可能暂时不会被政府查觉,但是香港的税务单据要保留7年苏州注册香港公司,香港政府在世界各地的信息渠道广泛(包括银行方面),况且香港还实行一种循环监督机制,在其他的香港公司的申报情况中就可能会反应该公司的交易情况。
       一旦发现,不仅会要求补回原来漏做的核数师报告、交纳应缴的税收,而且还会针对违法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对于那些知错不改的经营者更会有出传票、进行刑事检控、冻结银行帐户等一系列严厉制裁措施。

     [b]多数经营者开设香港公司的目的主要是鉴于香港公司宽减的税务政策,其中最明显的优势就在于海外利得无需交税的规定。[/b]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利得税税率为17.5%),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如何判定利润的来源就成为是否需要在香港当地纳税的关键所在,由于香港目前仍沿袭英国以判例做为评判事实依据的做法,所以如何判定其是否属于海外利得,就需要根据贵司的实际操作模式进行判断青岛注册香港公司,具体可参见香港税务局网站查询:
[url]http://sc.info.gov.hk/gb/www.ird.gov.hk/chi/paf/bus_pft_tsp.htm[/url]
     如果贵司每年的全部利润或者部分利润能够满足其海外利得的条件,我司可为贵司在出具核数师报告的同时代为提出认定该部分利润源自海外的申请,以协助贵司进行合法的税务安排,兹求降低贵司的税务成本,进而拓展宽广的利润空间.[/size]

[[i] 本帖最后由 ogento 于 2008-2-28 16:11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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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零申报是没有任何经营的情况下做才是合法合理的。而当你开设了公司帐户(不管是离岸还是本地帐户),并有频繁的资金出入帐户,还是作零申报的话,若被查到有可能被罚款及补交你公司的核数报告:)
报税时主要是一个做帐和审计的费用,只要你的公司有业务产生都需要提交核数报告。

做帐和审计的费用依据你公司的营业额,单据的多少是否复杂,单量有大小,包括合同,收据,发票,银行的对帐往来单等等作为一个收费标准。

否要交税是看你的利润赚取于哪些国家和地区
如果与HK无关可以申请免交HK的利得税,即使你有利润产生:)[/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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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Rauo 的帖子

顶的人真少啊.:( :Q

大家帮帮忙吧,来说说,随便侃侃撒.:$ :D
它说的合理避税应该是指不是发生在注册地的就不用纳税吧,
以前去了解过,但不是很肯定 。
还有就是说没有赢利就不用纳税。
支持楼主的贴子。

R0WVQ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