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达人一个问题:

小弟有香港离岸公司, 从客户那里收到3万美金,跟工厂谈好的价格是10万人民币的含税价格,现在想通过代理出口拿退税,退税率为9%。代理同意垫付退税。 代理费用是1美金7分人民币。
利润部分:3 x 6.75-10=10.25万,  退税部分:10/1.17 x0.09 = 0.76923 万,
我是不是只要将代理费用:10/6.75 x 0.07 = 0.1037 万 + (10 万 -0.76923万) 打给代理就行了 ?  我这样不知道有没有计算错误 ? 这样操作对代理出口核销退税有没有问题? 还有报关金额是不是就是usd100000/6.75 ?请各位详细指点下! 小弟在此谢过了

网友解答



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司,同样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代理公司签合同,货物是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的目的地,在这中间货物作个名义上的买卖,代理出口公司卖给香港公司,然后香港公司卖给国外的客户。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帐户里,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退税。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可以申请合法不交税。
代理费用可以和代理公司协商,可以向SOHO版块咨询专业SOHO人士有关出口代理费用问题。
这样计算没错的
您的退税部分要给代理公司的
他们帮您操作就可以了
利润留在您的公司帐户上就可以
更多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环球会计事务所
利用香港公司操作的程序:
成立香港公司,然后开设银行账户,出口还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或是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代理,您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合同,同样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代理公司签合同,货物是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的目的地,在这中间货物作个名义上的买卖,代理出口公司卖给香港公司,然后香港公司卖给国外的客户,这样客户把款项汇到香港公司的账户,这部分款项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利润,那成本部分打给代理出口的公司或工厂进行核销,退税,利润部分留在香港公司的账户上,到时可以转到个人外币账户上
回复--JENNIFER

不管退税还是核销你都是找代理操作的
至于金额以你们事先商定的为准,一般代理公司都有自己收费明细的!
楼主这样算没错,
但一般的代理公司会要您把10万打过去,
退税部分另外重新打给您
这样算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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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出口报关金额汇款给代理公司

具体代理费用和退税跟代理人协商
出口退?需要找代理,?岸公司?有?出口?的
仔细看了一下LZ的细则,只要是和代理公司商量好的,是这样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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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多少金额,那么就汇款相应的费用到代理

其余代理费用协商怎么处理,是直接从退税扣还是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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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出口报关是多少金额那么就汇款相应的款到代理公司帐户

给代理的佣金你们自己协商支付方式.
正确的   代理收取一定的退税额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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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只需要汇款出口报关金额就可以,

代理费用可在退税的款扣除,具体跟代理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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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报关出口进货价格即可


核销退税事宜由大陆进出口权公司处理


香港公司是境外公司不可操作国内核销和退税事宜
利用香港公司操作的程序:
成立香港公司,然后开设银行帐户,出口还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或是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代理,您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合同,同样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代理公司签合同,货物是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的目的地,在这中间货物作个名义上的买卖,代理出口公司卖给香港公司,然后香港公司卖给国外的客户,这样客户把款项汇到香港公司的帐户,这部分款项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利润,那成本部分打给代理出口的公司或工厂进行核销,退税,利润部分留在香港公司的帐户上,青岛注册香港公司,到时可以转到个人外币帐户上
杭州凯尚帮您注册离岸公司,优惠专业办理

利润部分要留在离岸户上了
香港公司注册/年审/审计报税

LZ可以借鉴一下:

香港公司,其实就是您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工厂签单,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客户签单,然后让外贸公司或有进出口权的工厂出口,
然后您提单背书一下(就是写上目的港,收货人:TO ORDER),报关,商检都由代理出口的去解决,
给客户的提单另外做一份,上面显示是香港公司的信息,然后客户把款项打到您香港公司的账户,香港上市,
您把成本汇给代理出口方进行核销退税,利润就留在香港公司账户上不用交税,核销退税的钱就由您自己和外贸公司协商.
具体操作加Q 或来电交流!
会计事务所回复:


是的,这样没有错的。离岸公司只要外汇打给工厂,大陆公司就可以去核销和退税了,和你HK公司没有关系。
离岸公司货物途径:    货物采购地(中国)-------国外买家

离岸公司货款途径:

国外公司-----A------ 离岸公司-----B------ 进出口代理公司----C-----工厂外贸

A: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
B: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
C: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
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bbs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仅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这个数字之前要计算好)。代理将你给他的美金汇款结汇为人民币加上国家给他的退税,拿出一部分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工厂开等额增票,剩下的一部分作为你付给他的代理费用
会计事务所回复:

这样计算也可以
会计事务所回复:

不管退税还是核销你都是找代理操作的

至于金额以你们事先商定的为准,一般代理公司都有自己收费明细的!
退税的方面还是要找到国内的代理来帮你进行退税的

离岸公司没有进出口权,要出口的话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

退税只能是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

代理帮你退税,直接离岸帐户汇款到代理帐户即可

寻找代理出口也有2种方式:

1.直接买单(不退税情况)
2.退税找代理公司操作(支付代理费用)
代理公司:报关,核销,退税
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 Consignee ,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会计事务所回复:


离岸公司货物途径:货物采购地(中国)-------国外买家

离岸公司货款途径:国外公司-----A------ 离岸公司-----B------ 进出口代理公司----C-----工厂外贸,
A: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  
B: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
C: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


详细情况可以网上或者来电咨询!
这样操作时完全可以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司。
2、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改提单,重新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
3、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帐户里,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退税。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可以申请合法不交税。
10万货款要通过代理打给工厂,利润自理留在离岸账户。
话说为什么给代理的要包含(10 万 -0.76923万)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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