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地产公司成立模式 专家介绍
内地人办理香港公司好处多多,正是如此才有越来越多的人去香港开办公司,那么如果进军房地产行业的话,香港房地产公司成立的模式有哪些呢?专家为您介绍。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香港公司成立模式主要包括:
1.B to B房地产香港公司成立
是指企业之间利用互联网从事商品交易和交易信息发布活动。其涉及的面非常广,从房地产的开发、建造,直到房屋装潢,几乎囊括房地产行业所有相关企业。
2.B to C房地产香港成立公司
是指经营商利用互联网与消费者进行商品交易和发布信息。该模式直接面向消费者,受众面广,是香港成立公司模式中最基础的交易模式。
3.C to C房地产香港成立公司
C to C香港成立公司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销售或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和购买。目前C to C房地产香港成立公司主要涉及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拍卖、权证代理、价格评估等。
4. G to C/G to B房地产成立香港公司
G to C/G to B指政府对消费者/政府对企业的香港成立公司活动。房地产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政府不仅是房地产行业香港成立公司推动者也是主要参与者之一,如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还有工商行政部门和司法监察部门等。随着政府电子政务的开展,这些与房地产相关的政府部门也通过网络为房地产机构、房地产公司及个人提供多种房地产服务。如国土局为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注册,建立信息库。再如,网上的规划方案的审批、审计税收、银行贷款、房地产市场政策发布和市场的监督投诉等。